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经研究,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请各单位安排好节日前后的工作,相关部门做好值守工作,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