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杂志社印章管理,提高印章使用效率,保证印章使用安全,根据《南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杂志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南通大学杂志社”行政印章和杂志社各部门即各刊编辑部的业务印章。
二、杂志社办公室对行政、业务印章统一管理和使用,对各类印章统一向学校申请审核、刻制、更换。各刊编辑部主任为本刊业务印章的管理使用人。所有印章专人保管,做到专管专用。
三、使用印章需填写用印审批表,审批表上经办人、审批人均需手写签字或使用签名私章,要素完备方可用印,用印审批表由各部门留存。
四、印章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用印规章制度,注意印章日常保养,确保用印质量,并认真做好用印登记。对于不符合用印规章制度的用印申请,应当拒绝。
五、印章的使用范围:
1.“南通大学杂志社”印章:以杂志社名义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等,向校外发出的函件,在校内印发的文件;以杂志社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依照规定、约定或者惯例,需加盖杂志社印章的;以杂志社名义颁发的证书、聘书等;以杂志社名义申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以及申
请专利、商标等相关文件、材料;其他依照规定、约定或者惯例,不能使用学校业务专用章,需要加盖杂志社印章的文件、材料。
2.各刊编辑部业务用章仅适用于各刊开展出版业务所需,不得超出相关业务范围使用。
六、印章如有遗失,印章管理人员须立即上报杂志社负责人和校长办公室,并采取必要措施。
七、对于违反本规定使用印章的人员,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附:杂志社用印审批表
编号:
日 期 |
| 用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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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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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事由 (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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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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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去往 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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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类别 (勾选) | □南通大学杂志社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南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 □南通大学学报医学版编辑部 □交通医学杂志编辑部 □廉政文化研究编辑部 | ||||
用印部门 批准人签字 |
| 执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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