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杂志社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发布者:陆芳 发布时间:2020-06-03 浏览次数: 2005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促进各刊编辑部工作的顺利落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杂志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杂志社重大事项。党政联席会议(杂志社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临时召开的会议次数在一年内不得超过会议总数的1/3。办公会参加成员根据议题内容提前通知参会人,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安排。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杂志社工作中的重大事务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时,社长可临时召集班子成员或相关人员决策处置,事后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时,会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相互沟通,会上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末位表态。

三、杂志社办公会作出的决策,由办公室组织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需改变原决定,可以建议提请会议复议。但在领导班子集体未形成新的决定前,应坚持执行原决定。关系到期刊发展方向或事关全局的重大议题,办公会议拟定的方案应提交学校主管校领导,在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四、议事范围:通报上级会议精神和急办事项的工作要求;沟通各刊编辑部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协调重要工作;研究讨论期刊出版和发展规划的重要事项;讨论决定需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研究讨论杂志社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等事项;讨论决定杂志社年度经费预算,大宗经费使用,岗位绩效津贴分配等事项;研究决定校党委、行政规定的应由杂志社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和杂志社领导班子认为需要提交讨论的问题;有其他问题认为需要讨论的议题。

五、实行逐级汇报制度即办公室负责向社长、副社长汇报;各刊执行主编或编辑部主任向社分管领导汇报,社领导不在时可向社办公室报备,办公室再向社领导汇报。

六、各刊编辑部内部事务,如经费使用、会议预算、设备添置、期刊建设、人员变动等,经编辑部充分调研讨论后形成可行性书面报告,提交办公室。办公室将各项提议汇总后定期提交办公会讨论决策。其中期刊建设发展的重要事项,需在杂志社内部讨论通过的基础上向刊物主编汇报,主编签署意见后提交办公室存档。

七、杂志社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政治学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申请至办公室,缺席人员名单列入会议记录,由各刊负责人将会议精神转告缺席人员。缺席会议一年超过3次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资格,出差或公事除外。

八、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会议决议情况,如违反议事纪律,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其责任。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的原始记录材料应归档。重大事项会议,参会人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后存档。

本规则自发文之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