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陆芳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 1690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上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不调休,9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正常公休,9月20日正常上班,9月21日放假。

国庆节:不调休,9月26日(星期日)正常公休,10月1日放假,2日(星期六)至7日正常上班,10月9日(星期六)正常公休。

本学期提前一周结束,寒假于2022年1月1日开始。

有关教学安排,由相关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二、有关事项

1.9月20日至22日老生返校报到,10月2日至4日新生到校报到,请相关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节假日期间,提倡教职工居家休息,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教职工尽可能不离开南通,确有特殊原因需离通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学生尽可能在校休息,非必要不离开学校,如离校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师生员工要坚持每日健康打卡,自觉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3.请各单位、各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并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4.10月1日后,学校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7:50—12:00;下午1:30—5:00。


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