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暑期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暑期时间7月1日-9月2日,9月3日(周日)正常上班。
(一)学生放假时间
1.7月1日起放假,9月3日(周日)报到注册,9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
2.具体教学安排按教务处、研究生院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专任教师:
7月1日-9月2日。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有关通知要求,在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自行安排休息。9月3日(周日)报到上班。
处级干部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1.7月3日-7月7日、8月28日-9月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
2.7月8日-8月27日安排轮休。
其他教工:7月1日-9月2日各单位根据工作自行安排轮休。
暑期学校将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筹备召开校第四次党代会。在此期间,相关人员要密切关注学校工作安排和通知公告,做到随时到校返岗。
暑期教职工离通,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